一季度池州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.9%

记者从池州市统计局获悉,一季度,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80元,同比增长7.9%,增速居全省第一位。

一季度,全市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。其中,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6元,增长7%,增速居第四位;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03元,增长8.5%,增速居第三位。

数据显示,一季度,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省均水高709元,相较于全省的优势较上年同期提升了109元,总量居全省第6位。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1.84缩小到1.82,缩小城乡差距取得实质成效。(作者: 邓柱 钱文英)

关键词: 池州市城乡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常住居民 农村居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