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季度合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0.6%
记者从合肥市统计局了解到,今年一季度,合肥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11.89亿元,同比增长0.6%。其中,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234亿元;全市限上基本生活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67.13亿元,占全市限上比重30%;新增单位共实现零售额23.41亿元,同比增加16.09亿元。
今年以来,合肥陆续出台援企稳岗政策,支持商贸企业稳定发展,全市上下充分挖掘消费潜力,提升消费动能释放,保障消费品市场平稳运行。一季度,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11.89亿元,同比增长0.6%;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零售额556.41亿元,增长4.5%。
前3个月,合肥市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234亿元,同比增长0.6%;乡村消费品零售额77.89亿元,增长0.7%,增速快于城镇0.1个百分点;城镇限上消费品零售额554.51亿元,增长4.4%;乡村限上消费品零售额1.9亿元,增长32.5%,快于城镇限上增速28.1个百分点。
1-3月份,全市限额以上商品零售中,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、新能源汽车类、智能手机类和可穿戴智能设备类分别实现零售额18.96、19.26、10.75、2.11亿元,同比增长4.1倍、2.9倍、1.5倍和1.4倍,合计拉动全市限上零售额增长6.5个百分点,较前2个月、2021年分别提高0.8和4.6个百分点。
一季度,全市限额以上基本生活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67.13亿元,占全市限上比重30%,同比增长2.3%,拉动全市限上零售额增长0.7个百分点。粮油食品类、烟酒类、日用品类分别增长2.2%、4.9%和6.9%,三类商品拉动全市限上零售额增长0.8个百分点。
截至3月底,全市新增商贸单位408户,同比增加7户。1-3月,新增单位共实现零售额23.41亿元,同比增加16.09亿元,增长2.2倍,拉动全市限上零售额增长3.0个百分点,贡献率达67.3%,同比提升58个百分点。(王峰)
关键词: 合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社会消费品 商贸企业 城镇消费品 智能家用电器